工作职责:
1、幼儿园教师对本班幼儿的安全负责,严格执行安全制度,防止事故发生;
2、按全园教育工作计划的要求,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,制订本班教育目标,按时写教育工作计划,月重点、周计划,并组织实施,写好教育笔记;
3、观察、分析幼儿发展情况,并填写观察记录;在保健医指导下,配合保育员做好幼儿的卫生保健工作;指导并配合保育员管理好幼儿的生活等。
任职资格:
1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,热爱学前教育,热爱幼儿,有正确的儿童观、教育观。全心全意为幼儿、家长服务;
2、具备幼儿师范学校(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)毕业大专以上学历;
3、具有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,有工作经验者优先;
4、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,有团队合作意识;
5、接受科学的教育理念,思维活跃,勇于创新。